關於本會推動「變更法定性別登記」之補充說明
感謝各位朋友這麼關心,並紛紛寫信來問有關我們這次提倡的「變更法定性別登記」相關問題,在此跟大家補充說明:
注意,以下說的內容,一個字都不可以漏。
目前在會議上討論的就只是「變更法定性別」與「醫療行為」脫鉤,換句話說是不需要手術,也不需要精神評估就能「變更法定性別」。
一、要HRT(荷爾蒙療法)與SRS(手術)的朋友,還是要經由原本的精神評估,既有的程序不變,也不會變嚴格。
二、所謂的換證門檻,是指行政體系的把關,與醫療體系無關。
三、因為性別認同不是疾病,無法經由第三方評估,所以我們的目標就是讓換證變得更容易。
順便簡單解釋我們先推行「變更法定性別登記」的原因:根據國外較友善的作法,通常都是先行變更法定性別後,再進行RLE(真實生活體驗)、HRT(荷爾蒙療法)或SRS(手術),其目的是保障人權、提高社會適應性、讓跨性別族群比較好生存。因為唯有可以先保障生存,才能繼續後面的各種處置或是醫療行為。
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